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jjxlc    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

赣发[2008]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举措,是培养新一代江西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加强青少年体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领导和规划,研究和解决青少年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不断提高我省广大青少年的健康素质。
  2.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省教育、体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青少年体育特别是学校体育事业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体育教学逐步规范,体育设施不断完善,体育活动日益丰富,体育人才大量涌现,广大青少年的营养水平和生长发育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有力提升了我省国民健康素质水平。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青少年体育缺乏应有的重视,科学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人才质量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依然严重,致使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仍然过重,学校体育活动时间和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一些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和条件不能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需要,体育师资数量不足、水平有待提高;此外,有的学校卫生工作弱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青少年身体健康。这些状况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进一步明确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办学,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健康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认真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的各项措施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每周2课时;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四个学期共计144课时),修满规定学分,并将此作为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含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体育课程新标准,贯彻《普通高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选择教材、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重点加强身体素质和体能练习,培养学生的自我锻炼能力和创新能力。

  5.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切实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更不得仅以升学率考评、奖励学校和教师。科学布置作业,控制作业时间,减少考试次数。制定并落实科学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8小时。住校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学校作息时间须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6.广泛开展“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保障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开展“全省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制订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在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高等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出早操和晨练。要关心重视病残、体弱学生,根据医嘱组织他们参加保健活动和康复锻炼。
  7.巩固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和体质健康评价制度。各地要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体育考试内容和形式。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按不低于30分计入升学成绩,示范性高中均衡招生名额向初中学校分配时,应根据初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状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调整分配指标。在高中阶段学生毕业学业考试中增加体育考试考查,作为毕业的重要条件。高等学校须对自主招生和保送生进行体质测试,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的考生方能录取。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列入各类评优评奖条件范围,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高级中学及其以上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的体质健康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达标争先”活动,对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奖章”,合格等级的学生颁发“阳光体育证章”。
  8.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监测和体检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抓好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做好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心理和生理卫生、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健康教育。小学和初中每周在活动课安排一节健康教育课时,高中和大学阶段开设选修课或者定期安排健康教育讲座,并列入教学计划。要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一次监测。建立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依法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每五年开展一次全省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对城乡青少年及其家庭加强营养指导。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用五年左右时间,使健康教育知识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年体检率达到100%,学校教室采光通风等卫生条件合格率达到100%,食堂从业人员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持有率达到100%,学校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到100%。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巡查制度,加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卫生管理,定期开展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法规,建立对学校体育卫生的专项督导制度,实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加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作为评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中小学建设基本标准,对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做到督导评估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体质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把增强青少年体质,作为衡量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对成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和各级各类学校合格性(示范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0.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列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解决好体育卫生教师配备。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体育工作新要求,
  配齐配强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体育教师基本工作量以周课时核定,原则上为小学1-2年级为20-24课时、3-6年级为18-21课时,初中18-21课时,高中16-18课时,大学8-10课时,早锻炼、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检测及体育竞赛均应计为教学工作量。加大体育师资培训力度,兼职教师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中小学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校设校医院(卫生所、卫生科),并根据卫生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和卫生专业人员权益,工作量计算、课时津贴、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
  11.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城市和社区的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设施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或缩小学校体育场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发挥效益。要把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与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有机结合,整合资源,一场多用,改善农村学校体育设施条件。要利用中央专项资金,实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器材支持项目,帮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配备体育活动器材。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规定,配齐配足体育卫生设施器材。各级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校配备体育卫生场地、设施和器材给予扶持。要在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中,切实加大对学校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体育场地的建设和改造力度。
  12.加强教体结合,拓展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内容和途径。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的原则,发挥“教体结合”优势,积极开展多种项目的体育课余训练。科学规划项目布局,合理统筹各类资源,巩固完善“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课余训练体系。创新机制,大力支持联办或共办少儿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示范性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中学试办省、市运动队。逐步推进在社区、街道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继续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体育特长学生从事业余训练。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以普及促进提高,以提高带动普及,重点抓好普及。要尽可能地为青少年从事体育锻炼提供更多的场所,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在节假日也应向学生开放,充分发挥各项体育资源对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的积极作用。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拓展军训内容,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磨练意志等方面的作用。
  13.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各级政府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年要召开以田径项目为主的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艺术节,积极开发有民族地方特色、有益健康的体育项目,不断改革运动会的举办形式和项目设置,使全体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
  14.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抓好对体育教师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使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建立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大型体育活动要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知识教育,开展应急训练。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城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保障城乡学生的基本医疗权益。建立和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增强体能,预防和控制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要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
  四、加强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形成全社会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合力
  15.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教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体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体育设施的投入,正确评价学校的教学质量,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要把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作为重要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和团、队活动,充实课外生活,将广大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
  16.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卫生经费的投入力度。学校要切实保证体育卫生的正常开展,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提取和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公用经费中安排;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通过财政资助、勤工俭学、社会捐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寄宿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标准,保证必要的营养需要。卫生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费用纳入公共卫生经费支付范围。
  17.加强宣传,努力营造重视青少年体育的社会环境。增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目标。要大力宣传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加强青少年体育的新举措、新办法、新经验、新成效,形成全社会重视和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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